在台灣,我的好朋友是7-11,因為我幾乎三餐都靠她,一天只花100~150非常有可能辦到,加上我以前的綽號就是可以幫你把垃圾吃掉,吃不完的東西我通通可以接受
所以…我不會煮飯! 我是那種就連泡麵我都可以煮到燙到手那種!
所以出國常住的開始,我就要開始學會英文跟煮飯….(學英文這件事我之後再跟大家聊)
要不然我一開始根本就只有麥當勞跟PIZZA!
國外的薪資比台灣高,可想而知所有東西都要算三倍價,也就是說…我這個只有帶15000台幣出門的我,一周的房租家押金已經沒了一半,怎麼可能天天吃外面?!
我記得…這是我跟我同行的台灣人一起煮的第一道飯菜…
而且還是因為他當過兵,在軍中是伙房的….
我們的第一餐就這樣完成了!
是不是可喜可賀! 我只能說…還好我還會煮電鍋飯…
但我覺得大家如果要出國自己生存,還是要會煮一點點….就算白米飯也可以!
加油! 大家~~